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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职工文化艺术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
日期: 2018-04-26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为充分展示新时期我院教职工精神风貌,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,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党代会会议精神,学校工会决定开展“新时代、新思想、新作为”教职工文化艺术作品展示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活动宗旨
   鼓励我院教职工创作更多展现教职工风貌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,充分发挥文化艺术作品展示活动在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、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爱岗敬业,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,进一步推进学院文化建设。
  • 活动原则
       坚持广泛参与和择优选拔;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坚持注重弘扬积极向上正能量;坚持展示职工原创作品。
        三、作品要求
        面向我院教职工征集原创的各类书画、文学、微视频等作品。
作品分三个组别,分别是书画组(书法、绘画、摄影)、
文学组(诗歌、散文、小小说)、微视频组。
作品主题: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歌颂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辉煌成果,展示我校建校以来的巨大变化。
作品具体要求:
(一)书画组
1、 书法作品
仅限于毛笔书法,书体不限。尺幅不超过五尺整(153cm
x84cm),不需装裱。作品为近期创作的新作,不能是临摹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。鼓励书写完整作品,不提倡拼接染色、做旧等形式。
    2、绘画作品
画风不限。国画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,不小于4尺对开
或斗方;油画长、宽不大于1.5米;水粉水彩画、版画、漫画等作品为全开纸或半开纸,不需装裱。作品为近期创作的新作不能是临摹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。
    3、摄影作品
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,彩色、黑白照片不限,作品不小
于5寸。不得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只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)。作品为近期创作的新作,不能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。
    (二)文学组
    诗歌不超过500字;散文、小小说不超过3000字。作品为近期创作的新作,不能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。
    (三)微视频组
    mp4格式,时长不超过7分钟。
    四、展示选拔
    (一)组织推选
各教研室要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,将征集到的作品报学院工会。
    上报截止日期:2018年5月31日。
    上报方式:书画组为实物和电子同时上报,文学组、微视
频组电子上报。无论是实物上报、还是电子上报,都要附有作品信息,包括作者单位、姓名、作品名称及简介,作品上不得出现显示作者身份的信息。
  1. 评选
    作品上报后由学院工会组织评选。根据实际作品数量,
每个组别分别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学校,由学校设定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,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展出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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